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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病理学确认的SCLC及各种有SCLC成分存在的混合型肺癌、鳞状NSCLC及肉瘤样NSC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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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已知对注射用BB-1701及其组份过敏或对其他单克隆抗体有严重过敏反应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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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伴有≥2级神经毒性或PN;或既往有3级神经毒性或PN;或曾经因神经毒性或PN导致永久停止治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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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4周内接受过针对肿瘤的手术、放疗(针对骨转移灶的姑息性局部放疗为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2周内)、化疗、靶向治疗、生物治疗、免疫治疗或其他抗肿瘤药物治疗(包括临床试验药物治疗);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2周内接受过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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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既往3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甲状腺癌、宫颈原位癌、基底或鳞状细胞皮肤癌及其他已治愈的肿瘤或无病生存超过3年的恶性肿瘤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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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4周内接受过大型手术或者遭受显著的创伤且尚未完全恢复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手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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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4周内存在不稳定的脑转移,或需要放疗、手术或类固醇激素治疗(> 10mg/日强的松或等效剂量)以控制症状的脑转移或软脑膜转移或癌性脑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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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存在严重或未控制良好的心脏疾病或相关临床症状,包括:(1) 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3级或4级的心力衰竭;(2) 药物无法控制的不稳定型心绞痛;(3) 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6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4) 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房颤或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除外);(5) 心肌病;(6) 男性QTc间期≥450 ms或女性QTc间期≥470 ms,或者有先天性长QT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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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1年内发生过严重的动/静脉血栓事件或心脑血管意外事件,如深静脉血栓、肺栓塞、脑梗死、脑出血、心肌梗塞等,无症状且不需要临床干预的腔隙性脑梗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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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伴有非感染性肺炎或ILD、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病、重度肺功能不全、重度哮喘、肺纤维化、需要治疗的放射性肺炎、有症状的支气管痉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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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伴有临床症状的胸腔、腹腔或心包积液,并且需要接受穿刺引流或其他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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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存在无法控制或未良好控制的系统性疾病,包括糖尿病、高血压、癫痫、肝硬化(失代偿性肝硬化Child-Pugh B或C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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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存在各类病原体所致需要系统性治疗的活动期或进展期感染病症,包括结核病、乙型肝炎、丙型肝炎、人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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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2年内存在需要系统治疗(如使用免疫调节剂、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的自身免疫性疾病,使用激素替代治疗(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肾或垂体机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替代治疗)且临床指标控制佳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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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既往接受过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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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4周内接种过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任何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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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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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项临床试验的其他情况(例如基础疾病、影响研究结果判定的状态、可能使患者处于高风险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