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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筛选时受试者病史、症状及检查结果提示患有活动性结核或潜伏性结核。将通过γ干扰素释放试验(Interferon gamma release assay,IGRA)和胸部正侧位片(X线)检验筛查所有受试者的结核病状况。在筛选前1个月内进行了IGRA和X线检查的受试者,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可在筛选时不再重复进行IGRA和X线检查;
·IGRA检验结果不为阴性;
·如果IGRA结果为不确定,允许重新进行检验。2次检验结果都不确定的受试者将被排除在研究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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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既往有严重心血管、肝脏、肾脏、消化道、精神神经、血液学、代谢异常等疾病病史(5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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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筛选或给药前6个月内有严重感染、严重外伤或外科大手术者;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手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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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筛选前12个月内存在慢性感染或复发性感染且需要治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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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筛选或给药前1个月内献血或失血总量≥ 200 mL,或者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总量≥ 400 mL,或在2个月内接受过输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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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对两种或以上食物药物有过敏史者;或已知对研究药物或研究药物中任何成分(注射剂成分见方案附件2)有过敏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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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筛选前3个月内有嗜烟史,嗜烟的定义为:平均每日抽烟5支以上;或在研究期间不能遵循禁止吸烟要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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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筛选前3个月内嗜酒者(1天摄入的酒精量女性超过15 g,男性超过25 g [5 g酒精相当于150 mL啤酒、50 mL葡萄酒或约17 mL低度白酒],每周超过2次)或基线期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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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筛选或给药前收缩压(SBP):SBP ≥ 140 mmHg或< 90 mmHg;舒张压(DBP):DBP≥ 90 mmHg或< 50 mm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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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筛选时谷草转氨酶(AST)或谷丙转氨酶(ALT)≥2倍正常范围上限(ULN),或总胆红素≥1.5倍U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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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凝血功能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或具有出血倾向或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者,或试验期间需接受预防抗凝治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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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存在发生血栓栓塞事件风险者(如存在血栓栓塞病史、存在心血管疾病、糖尿病、反复自发性流产、血脂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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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筛选或给药前12-导联心电图结果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如:男性QTcF>450 ms;女性QTcF>470 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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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筛选期尿药筛查阳性者;或筛选前2年内有药物滥用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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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筛选期传染病筛查(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体、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梅毒抗体)阳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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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筛选前4周内或者计划在试验过程中接种活(减毒)疫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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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筛选期或给药前1个月或药物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服用非本研究试验药物的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或中草药等(偶尔使用推荐剂量内的对乙酰氨基酚(一天用药总量不超过2g,连续用药不超过三天)除外))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服用任何营养补充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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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或在试验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者(以接受过试验药物或者医疗器械干预为准,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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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既往任何时候接受过以下任一治疗: a) B细胞靶向治疗(例如,利妥昔单抗、其他抗CD20药物、抗CD22[依帕珠单抗]、抗CD52[阿仑珠单抗]、BLyS受体融合蛋白[BR3]、TACI-Fc);b) 阿巴西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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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经研究医生判定,任何有可能加大试验风险、影响受试者对方案依从性或影响受试者完成试验的生理或者心理疾病或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