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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在接受骨髓抑制性化疗且预期结局为治愈的肿瘤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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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患有中枢神经系统原发性或转移性恶性肿瘤,或髓系恶性肿瘤(如慢性髓系白血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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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大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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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RBC 输注或治疗贫血的药物,包括但不限于红细胞生成刺激剂 (ESAs)及其衍生物、低氧诱导因子脯氨酰羟化酶(HIF-PHD)抑制剂、雄激素及同化激素类药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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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活疫苗(包括减毒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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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首次用药前4周内参加过任何干预性临床试验并接受了试验药物或医疗器械干预(仅参与一项研究的总生存期随访受试者除外),或计划在参加本临床试验期间使用这些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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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仅接受激素制剂、生物制剂、新型免疫抑制剂(例如,PD-1和PD-L1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或靶向生物疗法或放射治疗来治疗/控制其肿瘤。注:如果化疗与这些药物联合用药,则可以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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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存在已知、活动性或慢性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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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其他病因引起的具有临床意义的贫血,例如铁缺乏症、维生素B12 或叶酸缺乏症、自身免疫性贫血、溶血、出血,或镰状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等遗传性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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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具有临床意义或未受控制的持续性炎症/自身免疫性疾病(例如,类风湿关节炎、克罗恩病、乳糜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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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以下任意一项心血管风险因素:任何具有明显临床意义的严重心律失常病史(如快速房颤、高度房室传导阻滞、室性心动过速、室性纤维性颤动或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首次用药前12个月内患有以下任意一种疾病者:心肌梗死、冠状动脉搭桥或外周动脉搭桥植入手术者、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功能分级III~Ⅳ级)等;或首次用药6个月内有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可能使受试者面临血栓栓塞风险的严重瓣膜性或心内膜疾病病史;难以控制的高血压(尽管接受了降压药物治疗,但收缩压> 16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或既往出现过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性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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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首次用药前6个月内出现过血栓形成或栓塞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除外腔隙性脑梗)、深静脉血栓、肺栓塞等,或者首次服药前2周内接受治疗量抗凝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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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首次用药前研究者判断存在无法控制的活动性全身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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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患有先天或后天免疫功能缺陷(如HIV感染者);或者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活动感染者:筛选期HBsAg阳性或者HBcAb阳性的受试者,需要检测HBV DNA,HBV DNA定量≥104 cps/mL或≥2000 IU/mL;HCV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受试者,需进一步检测HCV RNA,HCV RNA定量检测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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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有严重肝病或活动性肝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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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临床上明显的胃肠道异常,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肠梗阻等),或全胃切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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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有严重过敏性疾病或药物过敏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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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精神障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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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研究者认为患有其它严重急性或慢性疾病、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