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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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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有任何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药物体内过程的既往病史或现病史,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循环系统、运动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等相关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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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筛选期经全面体格检查、十二导联心电图检查(如男性QTcF间期≥450 ms,女性QTcF间期≥470 ms(Fridericia校正公式))、生命体征检查(体温、血压、呼吸频率、脉搏)、眼科检查、正位胸片以及实验室检查(血生化、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异常有临床意义者(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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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4)有心血管疾病病史:如严重心律失常、心力衰竭、Adams-Stokes综合征、不稳定型心绞痛、6个月内的心肌梗死病史或中风史、心动过速/心动过缓病史、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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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5)已知或怀疑对PDE5类抑制剂、枸橼酸爱地那非片、或其中的组分(包括矫味剂)过敏或禁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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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5)已知或怀疑对PDE5类抑制剂、枸橼酸爱地那非片、或其中的组分(包括矫味剂)过敏或禁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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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7)梅毒入组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摇头丸、KEN粉、麻古类)或入组前一年内使用过硬毒品(如:可卡因、海洛因、冰毒类)者,或尿液药物滥用筛查呈阳性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血清学检测结果为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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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8)有其它过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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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9)入组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摇头丸、KEN粉、麻古类)或入组前一年内使用过硬毒品(如:可卡因、海洛因、冰毒类)者,或尿液药物滥用筛查呈阳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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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0)入组前2周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柚子等)或有剧烈运动,或其它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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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1)入组前48 h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含黄嘌呤食物或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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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2)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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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13)入组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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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14)入组前3个月每日超过5支的吸烟史(或相当数量的烟草吸入)或者每日吸烟少于5支,但住院期间无法戒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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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15)入组前3个月内有献血史或失血量超过400 mL或者输注过任何血液或者血液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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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16)入组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的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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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17)在入选整个试验期间至受试者出组后6个月内,受试者及其配偶不愿意或不能采取如下医生认可的避孕措施:如,避孕套、子宫内节育器、避孕环、结扎、禁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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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18)经研究者判定认为不适合参加本项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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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19)从事驾车和操作机器类工作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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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0)女性受试者妊娠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