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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病史记录或可能影响口服研究药物吸收的持续肠胃疾病(包括吞咽胶囊困难、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或短肠综合征)或其他吸收不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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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首次用药前 4 周内使用其他研究性药物或研究性器械;或首次用药 4 周内接受过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及临床试验用药等抗肿瘤治疗,或首次用药前 2 周内接受过放疗、内分泌药物或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或首次用药前 6 周内接受丝裂霉素和亚硝基脲类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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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到 0 或者 1 级水平(脱发,化疗引起的外周神经毒性≤ 2 级可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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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 4 周内实施过外科大手术(活检术除外)或者手术切口没有完全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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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入组前 2 年内患有已知的其他恶性肿瘤(但宫颈原位癌、浅表非浸润性膀胱肿瘤、乳腺导管原位癌、无前列腺癌证据的前列腺上皮内瘤或根治的第一阶段非黑色素皮肤癌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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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不稳定的或有症状的或进展性中枢神经系统(Central nervous system,CNS)转移受试者。有脑转移史的受试者,临床稳定且通过磁共振成像(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MRI)或计算机断层扫描(Computed tomography,CT)(如果不适合进行 MRI 检查)证实无 CNS 疾病进展的受试者可以入组(MRI 或 CT 检查必须在最后一次脑放疗至少 4 周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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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既往间质性肺病史,药物间质性肺病,有症状的间质性肺病或在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 4 周内胸部 CT 扫描发现任何活动性肺炎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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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已知会干扰符合试验要求的精神疾病或药物滥用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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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存在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ghest non-severely toxic dose,HIV)感染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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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首次用药 14 天内需要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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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受试者已知乙肝病毒(Hepatitis virus B,HBV)或丙肝病毒(Hepatitis virus C,HCV)感染:
? 允许感染得到控制(血清 HBV-DNA 低于 500 IU/ml 或 2000 拷贝数/ml)的 HBV 受试者入组本研究。
? HCV 抗体阳性且已得到控制【血清 HCV-RNA 的聚合酶链式反应(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PCR)低于检测下限】的受试者可入组本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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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临床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包括:
a. 当前充血性心力衰竭【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ew York Heart Association,NYHA)心功能分级> 2 级】;
b. 严重/不稳定性心绞痛,最近 3 个月内的新发心绞痛;
c. 心肌缺血并需长期使用药物控制;按 NYHA 标准,Ⅲ-Ⅳ级心动功能不全者;
d. 筛选前 6 个月内曾发生急性心肌梗死事件;
e. 任何需要治疗或者干预的≥ 2 级室上性心律失常或窦性心律失常;
f. 任何级别的心房颤动、冠状动脉/外周动脉旁路移植物、或脑血管症状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g. 心电图检测 QTcF 间期(Fridericia 公式校正)> 470 毫秒(ms);
h. 心电图检测静息状态下心率< 50 b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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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对方案使用的研究药物或辅料有严重过敏反应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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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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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既往使用选择性雌激素受体降解剂(Selective estrogen receptor downregulator/ degrader,SERD)口服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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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首次用药前 2 周或 5 个药物半衰期(以较长时间者为准)内使用已知为 CYP3A 的中/强抑制剂、中/强诱导剂的药物或草药补充剂的受试者(详见附录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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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首次用药前 2 周或 5 个药物半衰期(以较长时间者为准)内使用抑制胃酸产生的药物的受试者(详见附录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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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首次用药前 2 周或 5 个药物半衰期(以较长时间者为准)内使用P-糖蛋白(P-glycoprotein,P-gp)抑制剂的药物的受试者(详见附录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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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患有活动性或慢性角膜疾病、需要持续治疗的其他活动性眼病或任何临床显著的角膜疾病而无法充分监测药物性角膜病变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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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研究者认为具有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