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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询问有狂犬病疫苗免疫史或狂犬病病毒被动免疫制剂使用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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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首剂接种前12个月内有狂犬病病毒易感动物(猫、狗等)II或III级致伤史(评估标准为《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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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本次临床研究期间计划参加其他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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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试验用疫苗的任何成分过敏;或者既往有需要医疗干预的严重过敏史者,如过敏性休克、过敏性喉头水肿、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局部过敏坏死反应(Arthus反应)、严重荨麻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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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已被诊断为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疾病,如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或其他经研究者判断认为有可能影响试验评估的其他免疫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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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经询问,已知或怀疑患有严重的疾病包括:严重呼吸系统疾病、控制不佳的慢性病、严重肝肾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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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药物无法控制的高血压,如入组前10~17周岁受试者收缩压>120mmHg和/或舒张压>80mmHg、18周岁及以上受试者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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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经过医生诊断的凝血功能异常(如凝血因子缺乏、凝血性疾病、血小板异常)或凝血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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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无脾,功能性无脾,以及任何情况导致的无脾或脾切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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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接种前3个月内接受过或计划在整个研究期间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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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计划在首剂免后至全程免后30天内接受此类治疗,如长期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连续2周及以上使用,剂量?2mg/kg/天或?20mg/天泼尼松或相当于泼尼松剂量);允许局部用药(如软膏、滴眼液、吸入剂或鼻喷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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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接种前3个月内接受过或计划在整个研究期间接受免疫球蛋白或血液相关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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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接种前3天内,患急性疾病或处于慢性病的急性发作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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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接种前3天内使用了退热、镇痛和抗过敏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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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接种前28天内接种过新冠疫苗或减毒活疫苗,14天内接种过除新冠灭活疫苗以外的其他灭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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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既往或现患明确诊断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包括但不限于痴呆、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等)或确诊癫痫、惊厥(5周岁及以下儿童热性惊厥史除外),以及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神经精神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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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根据研究者判断,由于各种医疗、心理、社会条件或其他有悖于研究方案,或不能遵从研究方案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