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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12导联心电图或临床实验室检查(血液分析、尿液及沉渣分析、血生化、病毒筛查、出凝血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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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筛选期或给药前女性妊娠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或处于哺乳期的女性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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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有心血管、消化、泌尿、呼吸、血液和淋巴、内分泌、免疫、代谢、精神和神经系统的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病史,特别是有心脏功能不全、冠状动脉搭桥手术、糖尿病、肝、肾功能不全、胆道阻塞性疾病、肾动脉狭窄病、体位性低血压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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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如接受过胃或小肠切除术、胆囊切除术等任何可能会影响药物吸收的外科手术,或有萎缩性胃炎、食管反流、胃肠道出血、消化性溃疡、梗阻等病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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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有体位性低血压者(体位性低血压:改变体位为直立位的3分钟内,收缩压下降>20mmHg 或舒张压下降>10mmHg,同时伴有低灌注的症状,如头晕或晕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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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电解质紊乱者,如患有低钾血症者、低钙血症者、低钠血症者、高血钾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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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有特定过敏史(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如牛奶和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坎地沙坦酯、氨氯地平或其辅料成分有过敏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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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蔗糖/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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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对其他二氢吡啶类药物有过敏症史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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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正在服用芳基烯富马酸盐的糖尿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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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在过去5年内曾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或毒品筛查阳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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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筛选前3个月内有嗜烟史(每日吸烟量>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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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饮酒超过2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每周期入住临床研究中心前48小时内饮酒或服用过含酒精的制品,或给药前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呈阳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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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筛选前3个月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 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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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者,或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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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输血,或有献血史,或失血超过400 mL(女性正常生理期失血除外),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1周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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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并服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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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 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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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其他具有降压作用的药物(如:β-受体阻滞剂、硝酸甘油、西地那非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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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利尿药、补钾药、碳酸锂、辛伐他汀和他克莫司等与坎地沙坦酯氨氯地平有相互作用的药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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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给药前14天内服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或维生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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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给药前14天内接种过疫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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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入住临床研究中心前48小时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如火龙果、芒果、葡萄柚、酸橙、杨桃或其制品的食物或饮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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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给药前48小时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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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静脉采血有困难;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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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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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研究者判定有其他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者。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作为不合格受试者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