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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肝、肾、内分泌、泌尿系统、消化系统(特别有消化性溃疡)、血液和淋巴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如多发性头痛)慢性或严重疾病史、精神疾病或现有上述系统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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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已知对本药组分(依托咪酯、大豆、花生、鸡蛋等)或类似物或其他任何形式的麻醉过敏,或对麻醉有严重不良反应史;或为过敏体质(对两种及以上药物、环境或食物过敏);或有特定过敏史(哮喘等)或现患过敏性疾病(荨麻疹、湿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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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既往有通气困难或怀疑是困难气道,或为严重呼吸暂停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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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既往有低血压病史(包括体位性低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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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既往有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病史或肾上腺肿瘤或遗传性血红素生物合成障碍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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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既往有癫痫病史或麻醉意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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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在筛选前 6 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或筛选前 3 个月内使用过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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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筛选前 3 个月内平均每天饮酒量大于 2 个单位(1 个单位饮酒量≈360 ml 啤酒或 45 ml 酒精含量>40%的烈酒或 150 ml 葡萄酒),或研究首次给药前 48 h 内饮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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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筛选前 6 个月内嗜烟(每日吸烟量≥5 支),或研究首次给药前 48 h 内吸烟,或在试验期间无法戒烟(包括使用尼古丁口香糖或透皮尼古丁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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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无法接受静脉给药,或不能耐受静脉留置针采血,或有晕血、晕针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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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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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品、中草药或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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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或仍处于其他试验随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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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有住院史或外科大手术史,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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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曾有过失血或献血总量超过 400 ml,或 3 个月内输血或接受过血液制品,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 1 个月内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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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既往长期饮用过量(一天 8 杯以上,1 杯=250 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或研究首次给药前 48 h 内,摄入含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和含咖啡因的碳酸饮料、可乐等),或研究期间不能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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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既往长期摄入富含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或研究首次给药前 48 h 内,摄入过任何富含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或研究期间不能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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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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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平时厌食、节食或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已经开始了显著不正常的饮食(如节食、低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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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从筛选日起至使用最后一次研究药物后 3 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试验期间不愿意采取非药物性避孕措施(药物性避孕措施包括口服避孕药、避孕针、皮下埋植避孕法、局部避孕药物如杀精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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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